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叶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-- 南政人〔2019〕4号
2019年08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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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人民政府,县直各单位:
县人民政府决定:
叶君同志任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;
刘晖同志任南县统计局副局长;
阳文彬同志任南县劳动监察局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刘洋同志任南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免去胡国民同志的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;
曹前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(高配副科级),免去其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(高配副科级)职务;
许伟同志任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(高配副科级);
免去涂新祥同志的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(高配副科级)职务;
孟阳春同志任南县公安局看守所所长(高配副科级);
曾习智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八百弓派出所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肖飞同志任南县公安局华阁派出所所长,免去其南县公安局青树嘴派出所所长职务;
易翔同志任南县公安局青树嘴派出所所长,免去其南县公安局华阁派出所所长职务;
刘淑娥同志任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(高配副科级),免去其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(高配副科级)职务;
卢亿友同志任南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(高配副科级),免去其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(高配副科级)职务;
卜清波同志任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;
免去余意同志的南县经济开发区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;
曹霞同志任南县洞庭湖生态经济创新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(挂职时间:2019年5月19日-2021年5月18日)。
因机构升格,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高配职务自然消失,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。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南县人民政府
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?2019年7月18日
- 责任编辑:黄 尹
- 审 稿:李 辉
- 签 发:姚 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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